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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辖区内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住院报销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2-06-06

南昌市辖区内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住院报销

所需材料

1、证明书

2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两张(正反面)或一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张学生存折复印件(邮政的除外)

3、《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》(意外伤害情况)

4、诊断书

5、出院小结

6、住院费用总清单

7、住院费用发票

8、《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(异地)申请表》(非南昌住院填写)

 

注: 1、如需先在居民医保报销,再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充报销,所需材料全部准备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由我科室盖章。

2、所有案件从居民医保先行报销,再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充报销;

3、参保学生在转诊异地就医之前填写《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(异地)申请表》,经高校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,暂报送至市医保处居民医保科审核。如因病情后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,书面说明后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予以补办,申请补办及报销的期限,从出院之日起,最长不超过60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