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管理日常值班制度
为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与正常的教学、管理和生活秩序,学工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积极强化各项学生管理工作,现决定安排学工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每日值班的制度。主要目的是在学生学习、生活的主要场所,如学生公寓、教室、食堂、球场、图书馆等地进行巡查,尤其是学生公寓要重点巡查,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为规范学生管理值班,特制订本制度:
一、值班安排
1、值班人员由王义林副院长、团委、思政部、保卫处、总务处、督查室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书记、学管干事、学工处工作人员组成,学工处在每学期结束前结算值班人员的工作量。
2、每位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值班当日全天。
二、值班职责
1、利用值班时间,深度开展学生辅导工作,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及心理问题,帮助学生解决学习、生活、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困难,增强管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。
2、在学生学习、生活各场所加强巡查,特别要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;要深入学生寝室,做好学生寝室用火、用电、熄灯、归寝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,及时发现和纠正寝室违纪行为;检查寝室卫生状况,督促整改。
3、负责协调、处理值班期间学生中出现的各类事件;如遇突发事件,及时赶赴第一现场,并根据情况联系相关辅导员;如事件重大或不能单独处理,应及时向学工处或其它职能部门及相关学院领导报告。
4、周末、法定节假日要加强值班巡查,确保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巡查,不得无故迟到、旷到或早退;有事需要调班或请假应提前向学工处负责人说明,并及时作出调整安排;晚上19:00到1号公寓值班室集中,22:00结束。
2、值班人员每次值班巡查时间不能少于1小时,开始巡逻时,并在1号学生公寓一楼办公室的值班登记表上注明。
3、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巡查制度,巡查时可协调分工,值班巡查期间通讯保持畅通。
4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尤其要做好存在问题记录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并做好台帐,保证工作的连续性;
5、值班期间配合学工处做好其他相关检查工作。
6、值班巡查制度将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望各部门积极配合,并具体组织落实。
7、做好全院辅导员晚上查寝的督查工作。
学生工作处
2018-9-10